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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政策】东莞明年起实施日常环境监察随机抽查制度

时间: 2016-12-23 16:09:28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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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12月21日下午,东莞全市共有120家企业涉嫌环境违法被查处。东莞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提出,未来五年,东莞要奋力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在这其中,生态环境的保护成为至关重要的一环。连日来,围绕中央环保督察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东莞全市各级环保部门连续加班加点,坚守岗位,立行立改处理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投诉案件,据东莞市环保局透露,从明年起,东莞将实施日常环境监察随机抽查制度,完善建立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目前,环保部门已经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6件、《行政处罚告知书》128件,采取查封措施7家,关停取缔1家,目前相关案件正在依程序办理中。
 
     东莞还对公职责任人员约谈共5人,对责任国有企业相关负责人约谈共2人,对公职责任人员诫勉谈话共5人,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2人。

      据统计,截至12月21日下午,东莞市共接到中央督察转办案件22批共137宗,目前已全部交办相关执法部门调查处理,其中有21批共125宗已反馈或初步反馈相关调处情况,共出动检查人员2215人次,监测人员352人次,检查企业795家次,监测企业116家次,查处涉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120家。
    
      据环保部门透露,目前较为典型的案例包括:大岭山镇横镇西路60号东莞明辉家私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在大岭山镇横镇西路60号设立分厂开工建设,主体工程已投入使用,设有开料、红木加工、沙发制作、喷漆等工序和木工设备一批、水帘柜(配喷枪)等设备,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部分未建成,未经环保部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12月18日,该公司已被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6万元。
 
   东莞市副市长喻丽君强调,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树立大局意识,主角意识,认真细致的做好迎检资料的准备,落实中央环保督查的各项工作。

      按照实施方案,从明年起,环保部门将按照政府监管不扰民、不烦民但法度不缺的要求,坚持用制度和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通过在环境监察领域积极推广实施随机抽查制度,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对象的主要方式,规范日常环境监察工作,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督管理,强化企业自律,切实解决执法扰民与监管缺失并存的问题,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尽管相关案件的查处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污染防治领域的长效机制仍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据东莞市环保局一名相关负责人透露,为完善环境监管长效机制,从2017年1月1日起,《东莞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察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将正式实施。

        对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比较严重的特殊监管对象,将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对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红黄牌、环保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以及投诉举报多、有违法违规记录、环境风险等级高等情况的企业,则将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按照实施方案,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企业,界定为特殊监管对象:1、近两年连续两次黄牌、两次红牌或一次黄牌、一次红牌的企业;2、被媒体曝光后查实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或者本年度环保投诉(投诉问题被查实的)3次以上;3、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包括偷排、直排、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年内2次及以上超标排污,以及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三倍以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因环境违法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或刑事犯罪调查等环境违法行为)。环境违法问题或环境管理问题已改正的企业,可解除特殊监管。